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7/04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039,271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392,71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股東之股票股利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
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
自行併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同放棄,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面額承購。其併湊或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作為帳簿劃撥費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如因本公司特殊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股東配股及配息
比率發生變動需調整時,其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規定全權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