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張利榮董事長
(2)魯憶萱董事
(3)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
(4)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吳幸儒董事
(5)徐廷榕獨立董事
(6)盧榮振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00年6月9日股東常會通過,在與本公司營業範圍
相同或類似之公司,解除以上董事兼職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張利榮,鴻碩精密電工(股)公司董事長
(2)魯憶萱,鴻碩精密電工(股)公司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張利榮,鴻碩精密電工(蘇州)有限公司董事
(2)魯憶萱,福清鴻碩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鴻碩精密電工(蘇州)有限公司地址:江蘇省蘇州市高新區鹿山路128號
(2)福清鴻碩電子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元洪投資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鴻碩精密電工(蘇州)有限公司:生產經營銅品、電腦線、訊號線及電腦週邊產品等
(2)福清鴻碩電子有限公司:各種電腦訊號線之加工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