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東股票股利:51,591,960元,每股配發0.7元。(每仟股無償配發70股)
(2)股東現金股利:132,665,035元,每股配發1.8元。
(3)員工現金紅利:25,891,000元
(4)董監酬勞:3,983,0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另由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
(2)本次股利分配案優先分配98年度之盈餘。
(3)每股股利係依本公司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五日流通在外股數73,702,797股
計算。
(4)本次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之配股方式係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
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7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
股按面額折發現金,其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如嗣後因本
公司辦理其他增資發行新股或公司債轉換、員工行使認股權證、買回庫藏股
或轉讓庫藏股等其他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
變動者,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變更相關事宜。
(5)增資發行新股案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
之人訂定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6)本次股東紅利之現金股利配發方式係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
持股比例,每股配發1.8元,如嗣後因本公司辦理其他增資發行新股或公司
債轉換、員工行使認股權證、買回庫藏股或轉讓庫藏股等其他原因,致影響
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
其授權之人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7)現金股利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另訂配息基準日及
發放日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