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27
2.發生緣由: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財務預測達成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會計科目 93年上半年度財測數 93年上半年度會計師查核數 達成上半年度財測比率
營業收入 567,632 632,283 111.39%
營業毛利 80,632 86,701 107.53%
繼續營業部門 39,939 52,833 132.28%
稅前淨利
(2)財務預測達成率偏高的原因:
一.營業收入達成比率:因接單及出貨情形較原預估情形佳,致達成比率有高出預測
數之情形。
二.營業毛利達成比率:因接單及出貨情形較原預估情形佳,且其中半導體產品之出
貨金額較原預測數字高,但因其毛利率較其他產品低,致整體營業毛利達成率雖較
財測數為高,卻不如營業收入之達成率。
三.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達成比率:除上述說明外,另因本公司上半年度營業費用
控管良好,及外幣避險得宜,致原財務預測估計之93年度可能產生之淨兌換損失3,814
仟元並未實際發生,而且存貨管理方面亦有改善,故本公司93年上半年度繼續營業部
門稅前淨利之財務預測達成率較佳。
四.故本公司稅前淨利上半年度達成情形雖然較原財務預測編製時良好,然此變動
係受全球財經情勢影響及本公司努力之結果,而下半年度未必產生如此之良好出
貨狀況,且上半年度亦僅達成全年度預計稅前淨利之57.95%,尚未達到更新財
務預測之標準,故本公司認為目前尚無須更新財務預測。
五.對於本公司暫不更新財務預測之說明,會計師出具意見函,認為本公司民國九
十三年上半年度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達成率實際數與財測預計數差異之原因說
明尚屬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