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12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74,187,35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8/15~100/10/14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6.00~25.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8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96.11.21-97.1.19買回3,500,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第一次預計買回3,500,000股,實際買回3,500,000股,全數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100年8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
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或依據本公司章程
規定,以低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者,應於轉讓前,提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
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應於該次
股東會召集事由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10條之1規定事項後辦
理。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一.經核閱艾訊公司民國100年8月12日董事會議記錄,董事會決議擬以每股價格在新台幣16
元至25元間買回該公司股份計3,000仟股,並預訂自申報日起兩個月內執行完畢。
二.艾訊公司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擬定之買回價格區間為新台幣16元至25元,係介於行政
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之「庫藏股疑義問答彙整版」所揭示合宜之買回價格區間範圍
內。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