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9/03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43,029,269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3年9月6日至93年11月6日止
6.預定買回之數量:1,200仟股
7.買回區間價格:新台幣17.43元~35元
8.買回方式:自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13 %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於93/09/03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買回本公司股份 1,200仟股,並轉讓予員工認購。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本次買回股份,依法自買回之日起三年內,得一次或分次轉讓與員工。凡本公司領有
薪資之全職員工均享有認購資格,本次庫藏股轉讓予員工,其轉讓價格由董事會另訂之
,惟該平均價格低於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時,以本轉讓辦法訂定之當日收盤
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應按發行股份
增加比率調整之。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無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已具備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已具備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