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龍 重大訊息 - 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股票代號:3083 網龍
發布時間:2011-03-08
主旨: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六福皇宮集賢英廳(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133號3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實施庫藏股買回及執行情形報告。 4.修訂本公司第六次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 2.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0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 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 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本公司將於100年4月1日起至100年4月11日 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 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辦理書面提案手續 (郵寄者以郵 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議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 送)。受理提案處所:中華網龍股份有限公司股務課﹝地址:115台北市南港路三 段四十七巷二號四樓﹞。 (3)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4月11日起至100年6月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請於100年4月11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駕臨或 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郵寄以郵戳為憑),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100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辦理過戶手續。 (4)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 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5)開會通知書將於會前30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永豐金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6)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股東常會之召集 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本公司茲依前述規定公告之,不再另行寄 發書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