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7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董事會決議99年度盈餘分派情形如下:
(1)擬議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4元,共計新台幣82,934,279元。
(2)擬議配發股東-股票股利:每股配發0.75元,共計新台幣155,501,773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議配發員工紅利金額:新台幣20,337,379元。
(2)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8,003,300元。
(3)
A.本公司發行股數210,411,697股扣減庫藏股3,076,000股後之流通在外股數
為207,335,697股,庫藏股依證券交易法不得享有股東權益。
B.本次盈餘分派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權
、息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C.本次盈餘分派於配股、息基準日前,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庫藏股轉讓等
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股東配息比率或配股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
正時,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調整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