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Uni-Splendor Corp.。
(2)法院名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
(3)案號:99年度移調字第1501號
2.事實發生日:99/11/16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本公司於98年接獲國外客戶訂單,進而向原告下單採購貨物。
但因為廠商所提供之貨物有瑕疵,造成本公司客戶拒絕付款購買,本公司進而要求原告
暫停出貨。
(2)本公司自事件發生以來,持續與客戶及原告商討解決方法,未料,原告委託律師向
本公司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本公司給付貨款。
4.處理過程:本公司相關人員已著手處理中,同時並委任律師代理進行訴訟程序。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目前對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