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2/05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對特定人進行私募。
3.私募股數:發行額度不超過6,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5.私募總金額:依最終私募價格計算之。
6.私募價格: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
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後,平均每股
股價之四成。實際定價日與實際私募價格擬於董事會通過後,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
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之普通股轉讓之限制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
之八規定辦理。本公司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
機關辦理本次私募普通股公開發行並申請上櫃(市)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辦理私募係為引進重要伙伴及策略合作伙伴,
預期經由本次之私募可強化公司之體質,並提升公司競爭實力,確保公司長遠
發展,所募得之資金將用以充實本公司新事業體及新產品資金,確保資金供應無虞。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辦理。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劃項目、
募集金額、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
修正或因客觀環境之影響需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