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1/10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發行國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承銷商
對九十三年第四季之資金執行進度及未支用資金用途之合理性出具評估意見。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承銷商: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依證期會92.12.2(92)台財證(一)第0920146392號函規定,就建漢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申報92年度國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所募資金,以截至93年第四季止之執行進度及未支用資金用途之合理性,
出具評估意見如下:
一、92年度國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一)計劃項目:海外購料
(二)執行狀況:1.截至93年度第四季支用金額預定為3,450,000仟元
2.截至93年度第四季支用金額實際為3,450,000仟元
3.截至93年度第四季支用比例預定為100%
4.截至93年度第四季支用比例實際為100%
(三)進度超前或落後原因及改進計劃:按照原定進度執行,已全部執行完畢。
二、評估意見:
該公司國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92年12月23日募集完成,截
至93年12月31日止,預定支用金額為3,450,000仟元,實際支用金額為
3,450,000仟元,係符合資金預定運用進度。而該公司截至93年12月31日
止已按照原定進度執行,並已全部執行完畢。
故截至93年第四季止,該公司國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資金
已全部執行完畢應屬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