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4/27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發行國外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會計師
對九十三年第一季委託代工生產交貨後之貨款流向出具複核意見。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文者: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副本受文者: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旨:為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1億美元供海外購料,
於民國九十三年第一季其生產交貨後之貨款流向出具複核意見,請 查照。
說明:一、依台財證一字第0920146392號函規定辦理。
二、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公司)之交易模式係由建漢公司接
單,委託大陸地區之工廠加工生產,於交易完成後由建漢公司收取貨款,本
會計師經抽核建漢公司民國九十三年第一季由東莞出貨之銷貨明細表、出口
報關單、銷貨發票(Invoice)、銀行收支日報表、匯款水單及銀行存摺並與帳
載記錄核對,尚無不核。
三、據本會計師複核,建漢公司海外購料,所購之材料委託代工生產,交貨
後所產生之貨款收現與建漢公司於銷貨時所訂之銷貨收款條件一致,而貨款
均匯入以建漢公司開立之大眾銀行外幣存款帳戶,故評估其貨款收現尚無異常。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簡蒂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