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異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非無保 留意見查核報告之說明

股票代號:3060 銘異
發布時間:2004-09-01
主旨:公告本公司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非無保 留意見查核報告之說明
1.事實發生日:93/09/0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銘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 產負債表,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 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第三段所述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 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 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 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 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四)所述,銘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 十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分別為808,139千元及480,617千元,及民國九十三年 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認列之投資利益分別為14,660千元及31,233千元,係依據被投資公 司自行編製未經本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計列。另,財務報表附註十一、(二)「轉 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本會計師未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 以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如經會計師查核,對於長期股權 投資之評價,相關損益及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之揭露可能有所調整外,第一段所述之財 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銘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 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 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係依據前 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 安 侯 建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計師:柳金堂 會計師:何靜江 主管機關核准文號﹕(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