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擬議配發股票股利計新台幣37,464,610元。
(2)擬議配發現金股利計新台幣749,292,120元。
(3)即股東每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約0.1元及每股配發現金股利約2元,合計每股股東
股利約2.1元;如嗣後因員工執行認股權憑證或轉讓庫藏股予員工等,致流通在外股數
變動而影響股東每股配股率及配息率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除權基準日及除息基
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率調整之。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股利新台幣46,633,010元及員工股票股利新台幣94,679,140元
(發行股數以股東會前一日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計算之,計算不足
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
(2)擬議配發董事監察人酬勞新台幣14,131,2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