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晶科 重大訊息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

股票代號:3059 華晶科
發布時間:2011-03-17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展業一路二號 科學園區同業公會二樓203會議室 4.召集事由: 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及財務狀況。 (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買回本公司股份執行情形。 (4)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情形。 (5)其他。 承認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 討論及選舉事項: (1)九十九年度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選舉第六屆董事及監察人案。 (3)解除第六屆董事之競業限制案。 (4)其他。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1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1及192-1條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或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股東所提議案以一 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300字為限,超過 300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 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或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本公司將於 100年4月8日起至100年4月19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 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或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凡有意提案或提名之股東務請於 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1及192-1條規定辦理書面提案或提名手續(郵寄者以 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議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 件寄送)。受理提案或提名處所: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300 新竹市科學園區力行路12號﹞。 (3)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4月17日起至100年6月1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因100年4月16日適逢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 於民國100年4月15日(星期五)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181-1911),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0年4月1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4)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 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5)通知書將於會前30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 業銀行代理部洽詢。 (6)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股東常會之 召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本公司茲依前述規定公告之,不再 另行寄發書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