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包忠詒、董事林弘育、董事謝秋琴、董事林弘基、獨立董事周志誠、
獨立董事陳秋忠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包忠詒:
(a)東莞立德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b)江蘇領先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c)LEI JAPAN CO., LTD董事
(d)LEADER ELECTRONICS (SINGAPORE) PTE LTD董事
(2)董事林弘育:
(a)東莞立德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b)江蘇領先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
(c)LEI JAPAN CO., LTD董事
(d)LEADER INVESTMENT HOLDING CORPORATION董事
(e)旭海國際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3)董事謝秋琴:
(a)東莞立德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b)LEADER INVESTMENT HOLDING CORPORATION董事
(c)LEI Industries (H.K.)Limited董事
(d)旭海國際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4)董事林弘基:
(a)LEADER INVESTMENT HOLDING CORPORATION董事
(b)天馨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5)獨立董事周志誠:
(a)艾訊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b)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c)晶宏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d)臻鼎科技控股公司獨立董事
(e)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f)永齡健康基金會監察人
(g)台北畜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h)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監察人
(6)獨立董事陳秋忠:
(a)綠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b)耀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0/06/28~103/06/27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二○九條規定,經本公司100年6月28日股東常會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
利益之前提下,解除以上董事及其代表人從事相關行為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包忠詒、董事林弘育、董事謝秋琴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東莞立德電子有限公司-董事:包忠詒、林弘育、謝秋琴
江蘇領先電子有限公司-董事:包忠詒、董事長:林弘育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東莞立德電子有限公司:中國廣東省東莞市塘廈鎮第ㄧ工業區
江蘇領先電子有限公司:中國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谷陽鎮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東莞立德電子有限公司:變壓器、整流器、充電器之產銷供應外銷
江蘇領先電子有限公司:變壓器、整流器、充電器及其他電子產品之產銷供應外銷
及當地客戶之需求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以上大陸地區事業皆為本公司持股100%之轉投資
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