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9/05
2.公司名稱:喬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關係人申報作業規定,每季財報公告後,上市公司各季自結數與會計師
查核(核閱)數差異達10%且金額逾新台幣5仟萬元者,應再申報差異原因。本公司100年
上半年度關係人申報應收款自結數與會計師核閱數差異達上述標準,差異原因係會計
師調整,將逾期應收關係人款自「應收關係人款項」轉列至「其他應收關係人款項」
所致。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差異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