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2/08
2.公司名稱:喬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7-21董事會通過修訂庫藏股轉讓辦法,原辦法前次修訂於97年8月20日。
6.因應措施:修訂內容對照如下。
97年8月20日辦法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第七條:
修訂前: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公司
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修訂後: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轉讓基準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八折為轉讓價格,若轉
讓基準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八折價格低於原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則以原實際
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以下四捨五入)。惟在轉讓前
,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