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30
2.私募資金來源:辦理私募普通股,或私募轉換公司債。
3.私募股數:發行普通股,發行股數不超過壹仟伍佰萬股(股本1.5億元)、或發行可轉換公
司債,轉換股數不超過參仟萬股(股本3億元),且前述二者合計發行(轉換)股數不超過參
仟萬股(股本3億元)。
4.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5.私募總金額:依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視公司實際營運需求辦理。
6.私募價格:以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
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除息後之股價(即參考價格)之八成,實際之發行價格擬
授權董事會依發行當時之市場狀況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或轉換公司債於交
付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擬依
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上市(櫃)交易。除以上規定外,本
次私募普通股或私募公司債轉換後之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投入研發、購買廠房、長期股權投資等計畫。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私募普通股、私募國內或海外轉換公司債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總額、發行條
件、轉換辦法、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等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需求訂定之,並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
理。
二、發行普通股,發行股數不超過壹仟伍佰萬股(股本1.5億元)、或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轉換股數不超過參仟萬股(股本3億元),且前述二者合計發行(轉換)股數不超過參仟萬股
(股本3億元),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或公司營運需求擇一或搭配方式,一次
或分次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