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3/22
2.公司名稱:蔚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蔚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權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
公司擬訂於民國99年4月6日起至民國99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
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99年4月15日16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
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
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蔚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新竹市水源街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