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30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本公司九十八年盈餘分配議案,業經董事會通過盈餘分配情形如下:
(1)擬議配發股東現金股利16,296,736元,即每股發放0.21元現金股利。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費用化金額共計1,149,949元
(2)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821,392元,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3)擬議配發董監酬勞328,557元,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上述分配情形,俟99年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分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