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3/30
2.發生緣由:
依據本公司92年度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
以九十四年度第一次私募現增之配股基準日(94年03月31日)為基準日,向下修訂轉換價
格為17.5元。(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計算公式如下:
調整後轉換價格
=調整前轉換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21.8*﹝85,170,386+(【5.11*50,000,000】/11.06)﹞/(85,170,386+50,000,000)
=17.5元。
註:本公司前10、15、20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價分別為11.36元
、11.46元及11.06元,每股時價取三者孰低者,故為11.06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