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4/2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OPTIMAX TECHNOLOGY(B.V.I) CO.,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投資之海外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2053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6531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6561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逾期應收帳款改列為資金貸與項下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74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399
5.計息方式:
不適用
6.還款之:
(1)條件:
不適用
(2)日期:
不適用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96561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1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逾期應收帳款改列為資金貸與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