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6/18
2.減資基準日:99/06/22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
4.換發股票基準日:不適用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不適用
6.新股預計上市日: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99年5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2,354,102,250元整,
銷除已發行股份235,410,225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9年
6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29643號函核准。
(2)前項減資235,410,225股,按照原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少
464.5248股(即每一仟股換發535.4752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以現金給
付,現金不滿一元,四捨五入至元為止。所有不滿一股之畸零股份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3)本公司99年6月18日董事會決議訂定99年6月22日為減資基準日,並
向經濟部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
(4)減資基準日後,俟呈奉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另洽臺灣證券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內容變更及提報減資換股計畫,俟其核
備後,將召開董事會決議減資換股基準日,辦理舊股換發新股作業及
新股預計上市日期等事宜,屆時將依規定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