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6/30
2.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擬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爰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
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91)台財證六字第0910005765號發布「公開發行公司
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第十四條規定辦理之。
3.因應措施:
鈺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度預計財務預測基本假設仍有效之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度財務預測已於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編製完成,並經致遠
會計師事務所楊文安、佟韻玲會計師於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四日核閱竣事,今擬發行國
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故依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公開發行公司公
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之規定,僅就前述已公開財務預測之基本假設仍屬有效之
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度財務預測截至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之達成情形分
析如下:
截至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止自結數與預測數差異為1,800仟元,達成率為
112.67%,均未達財務預測需更新標準,且經就全年度再預估達成率為99.68%,亦無重
大差異,故本公司確信財務預測編製所依據之關鍵因素及基本假設截至目前未發生重
大變化。
二、經上評估本公司尚未有影響稅前損益百分之二十以上且變動金額達新台幣三仟萬
元及實收資本額千分之五之情形,故民國九十二年度財務預測仍屬有效,依「公開發
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第十四條規定得免重編財務預測。
經致遠會計師事務所楊文安、佟韻玲會計師覆核意見
主旨:鈺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鈺德科技)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
測資訊處理準則」第十一條第一項及第十四條之規定,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處理準則規定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者,已公開財務預測者應重編財務預測,惟鈺德科
技出具其民國九十二年度已公開財務預測編製之基本假設並未發生重大變動仍屬有效
,依規定得免重編財務預測之聲明,委由本會計師覆核並據此提出意見,敬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第十四條規定。
二、後附鈺德科技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出具其於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編製之民國九十二年度財務預測,編製之基本假設未發生重大變動,仍屬有效之聲明
書,經本會計師覆核,尚無重大異常。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