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1/2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00,000仟股為上限。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依實際發行價格及股數定之。
6.發行價格:本次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
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不得低於訂價日本公司普通
股於國內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
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
後平均股價之九成。惟若國內相關法令發生變動時,亦得配合法令規定調
整訂價方式,而鑒於國內股價常有劇烈短期波動,故其實際發行價格於前
述範圍內,授權由董事長依國際慣例、並參考國際資本市場、國內市場等
,洽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保留90%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由原股東放棄優先
認購權利,全數提撥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方式對外公開發行。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未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或亦得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本次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興建廠房、購置機器設備、廠房附屬設備等資金需求。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