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舟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

股票代號:3047 訊舟
發布時間:2011-09-15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9/15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44,525,826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9/19~100/10/1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7.04~15.47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34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8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97年8月14日至97年9月10日第一次買回普通股1,800,000股,目前辦理經濟部變更登記註銷 股份中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擬買回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相關事宜,敬請 討論案。 說明: 一、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 辦法」規定辦理。 二、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轉讓予本公司員工,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法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44,525,826元,本公司本 次買回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77,350,000元。(以每股最高15.47元買進5,000,000股計算)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自100年9月19日起至100年10月18日止,預計買回5,000,000 股。 (5)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7.04元至15.47元,惟若買回期間內,本公司股價低於所 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6)買回之方式:委託證券商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三、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34%,並且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業已考 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另委請證券承銷商對本公司買回股份價格合理 性出具評估報告書。 四、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擬訂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 法」,詳附件二。 決 議:本案經主席說明並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均無異議後,一致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第一條: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 一款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 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 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 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 讓予員工。 第四條: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一年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會同意之本公司及 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國內外子公司之員工,得依 本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員工得認購之庫藏股數額按其考評、特殊貢獻及未來發展潛力等因素予以核計, 茲敘述如下: 一、由各級主管考核建議並呈請董事長裁決。 二、各次轉讓作業之認購配股基準日及認購繳款期間等相關事項,依相關規定另行核定。 三、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認購不足之餘額,得由董事長 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之;若再有不足,依第九條規定辦理。 第六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 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 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第八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 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本公司為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股份,應自買回之日起三年內全數轉讓,逾期 未轉讓部分,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第十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陳報主管機關備查後生效,並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 時亦同。 第十一條:本辦法如遇法令更新,則授權董事會遵行法令適用之。 第十二條:本辦法訂立於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十五日。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一百年九月十五日一百年度第八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 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一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 回本公司股份5,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34 %,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 本公司流動資產之5.15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 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八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任 冠 生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統一綜合證券對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書 訊舟科技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次買回公司股份案,預定買回普通股5,000仟股、最大動用 金額為77,350仟元及買回區間價格之範圍為7.04元~15.47元。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 區間之訂定亦屬合理,且未來執行時對公司財務狀況尚不致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應無重大 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