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6/30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四日為除權基準日,依本公司國
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條規定,自九十二年七月八日起至九
十二年八月四日止停止公司債轉換登記。
二、凡持有本公司公司債欲辦理轉換手續者
(1)於集中交易市場(券商)辦理轉換手續者,最後申請轉換日為九十二年七月三日。
(2)於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轉換手續者,請於九十二
年七月七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一二
五號B1辦理轉換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