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福記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蔡明興
福記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蔡明忠
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賴弦五
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許婉美
福記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龔天行
法人董事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
獨立董事:
黃日燦董事
鍾聰明董事
葉文立董事
許濬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經個別投票表決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賴弦五、許婉美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賴弦五董事及許婉美董事均擔任台信互聯通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及
廈門台富客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花園路4號通恆大廈B層B05B室及
廈門火炬高新區軟體園綜合樓2號3F-B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行動通訊產品開發與設計、
系統集成、客戶關係管理應用系統和資訊管理系統開發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