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7/29
2.公司名稱:台灣晶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價格調整(盈餘轉增資),
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7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5450號函核准
申報生效在案,為除權(息)基準日後可轉換價格調整(計算至角為止)。
6.因應措施:自除權(息)基準日99年8月18日起,轉換價格由57.6元調整為54.4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轉換公司債面額(元):100,000元
(2)轉換公司債發行價格(元):100元
(3)調整前轉換價格(元):57.6元
(4)調整後轉換價格(元):54.4元
(5)依本公司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辦理,自除權(息)基準日99年8月18日起,
轉換價格由57.6元調整為5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