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林寬照
鍾斌賢
JACK QI SHU (舒奇)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0/06/09-102/06/17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Jack Qi Shu(舒奇)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Vice President of Shanghai Huali Microelectronics Corp
2.北京聯嘉商務諮詢責任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江高科技園區高斯路497號
2.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32號高瀾大廈15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集成電路芯片生產線建設及運營
2.顧問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