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高雄加工出口區中一路五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 99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告。
(二) 100年度營業計劃報告。
(三) 監察人審查99年度決算表冊審查報告。
(四) 發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
(五) 99年度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六) 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七) 99年度私募普通股執行情形。
二、承認案及決議案
(一) 承認99年度之財務報表。
(二) 承認99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一) 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
(二)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1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
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
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300字者,均
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
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二)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
於一○○年四月八日起至一○○年四月十八日止受理
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必請
於一○○年四月十八日下午五時前以掛號寄送本公司
(高雄市高雄加工出口區中一路5號,聯絡人:
王嬌媺協理收),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
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
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
(三)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
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
列於開會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