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2/2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玉山商業銀行、臺灣銀行、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大眾商業銀行、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
(1)中期(擔保)放款:自首次動用日起算至屆滿五年之日止。
(2)中期放款:自首次動用日起算至屆滿三年之日止。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總額度:新台幣壹拾貳億元整。
額度內容說明:
(1)中期(擔保)放款:新台幣6億元,得分次動用,但不得循環動用。
(2)中期放款:新台幣6億元,得循環動用。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1)負債比率維持在150%(含)以下。
(2)流動比率維持在100%(含)以上。
(3)利息保障倍數維持在2.5倍(含)以上。
(4)最低有形淨值九十九年維持在新臺幣壹拾柒億元(含)以上,
一百年(含)起維持在新臺幣貳拾億元(含)以上。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充實營運資金。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償還銀行借款及持續擴展電容式觸控面板
之規模並充實營運資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