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1/19
2.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及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債券持有人
可於94年6月23日執行賣回權,依規定應行申報之財務業務資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 第一次及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基本資料如下:
(1)發行日:92/06/23。
(2)投資人可賣回日:94/06/23。
(3)到期日:97/06/23。
(4)上月底流通在外餘額:全台一93,000仟元;全台二300仟元。
(二)償債資金來源:營運資金。
(三)財務結構:
(1)負債占資產比率:28.95%。
(2)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158.34%。
(四)償債能力:
(1)流動比率:172.14%。
(2)速動比率:119.55%。
(五)財務結構:
(1)未受限制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NTD257,409仟元。
(2)未受限制短期投資餘額:NTD33,788仟元。
(3)長期投資中屬上市櫃公司股票部份餘額:NTD 0仟元。
(六)短期借款:NTD304,656仟元。
(七)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NTD3,437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