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5/19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892,779仟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3年5月20日至93年7月19日止。
6.預定買回之數量:7,1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預計買回之每股價格為新台幣二五點五元至六二點O元。惟當公司股
低於開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執行買回。
8.買回方式: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8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持有4,900,000股共計86,502仟元。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90年11月23日買回4,900,000股並於91年6月18日全數轉讓予員工。
(2)91年09月11日買回4,900,000股尚未轉讓予員工。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93年5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本次買回之股份,依法執行完畢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凡於九十
三年一月一日前到職且於認股基準日仍在職之員工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會
同意之本公司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其詳細辦法得
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及公佈之。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本次買回股份僅占本公司普
通股實收資本額4.81%,買回金額占本公司流動資產19.80%,本公司董事會聲明已考慮
公司財務狀況,此次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尚在評估待日後評估完成再行
公告。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