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曾子章、李文雄、江書聖及謝炎盛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因業務需求,擔任職務如下列:
(1)董事曾子章
A.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B.台灣立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C.株式會社丸和製作所MARUWA CORPORATION 代表取締役會長
D.UD Alliance Technology Limited 董事
(2)董事李文雄
A.永勝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B.株式會社丸和製作所MARUWA CORPORATION 董事
(3)董事江書聖
A.NEOCONIX, INC. 董事
B.株式會社丸和製作所MARUWA CORPORATION 董事
(4)董事謝炎盛擔任
育富電子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就任各該同業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
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