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原 重大訊息 - 代子公司昇邁科技(股)公司公告其董事會通過與原昶科技 有限公司合併案

股票代號:3035 智原
發布時間:2011-06-24
主旨:代子公司昇邁科技(股)公司公告其董事會通過與原昶科技 有限公司合併案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0/6/24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原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昶」)、昇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昇邁」)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存續公司:昇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消滅公司:原昶科技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原昶間接持股100.00%,對昇邁間接持股100.00%,本次合併 係屬集團內部組織重組,對股東權益應不致產生重要影響。 7.併購目的: 整合集團資源提昇營運績效及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合併整合整體資源,降低管理成本,擴大營業規模,藉以發揮更大之經營績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將對存續公司之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皆有正向助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換股比例:昇邁按原昶股東出資額每新台幣12元換發昇邁普通股1股(1.20:1)之 比例發行新股予原昶股東。 計算依據:參酌雙方民國99年12月31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每股淨值。 11.預定完成日程: 暫定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00年8月1日,惟得視本合併案進行狀況,授權昇邁董事會與 原昶股東另行協商變更。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於合併生效後,消滅公司之帳列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 義務,均由存續公司依法概括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一)公司名稱:昇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資本總額:1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10,000,000元 代表人姓名:王光亨 公司所在地:新竹縣竹北市國華街16巷3號5樓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資訊 軟體服務業、電子材料批發業、資訊軟體批發業、資訊軟體零售業、電子材料零 售業、產品設計業、資料處理服務業、國際貿易業等。 (二)公司名稱:原昶科技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資本總額:5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50,000,000元 代表人姓名:林孝平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396號4樓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產品設計業、研究發展服務業、電子材料批發業、國際 貿易業、智慧財產權業等。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