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原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資料

股票代號:3035 智原
發布時間:2004-03-24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資料
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3/24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1,249,131仟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自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至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止。 6.預定買回之數量:五、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125.5元至52.5元間,惟若本公司股價低於所 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證券集中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2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不適用。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不適用。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九十三年三月二十四日第五屆第七次 董事會議紀錄。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本次買回之股份, 依法自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日起三年內,授權董事長一次或分次 轉讓予員工,凡本公司之正式員工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 董事長同意之本公司員工及子公司員工,得依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 貢獻等標準核計得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 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該平均價格低於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 收盤價格時,以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 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應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上述買回股份總數, 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2.27%,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 流動資產之百分之44.59%,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 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本公司本次預計買回股 份所須金額依上下限計算,對本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 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