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3/24
2.公司名稱:聯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六條規定。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於99年6月22日到期,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
九條規定,於到期日前十日止停止轉換,原最後申請轉換日期為99年6月11日,惟因
適逢99年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自99年4月20日起至99年6月18日止,故本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最後申請轉換普通股須提前至停止轉換日(99年4月20日)之前一個營業日即99年
4月16日,另於到期日(99年6月22日)次一營業日(99年6月23日)下櫃終止買賣。
(二)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六條規定:債券到期
時按面額以現金一次還本。本公司將於債券到期日後,統一於99年7月2日將款項以匯
撥至集保公司提供之債權人銀行帳號予各債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