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2/03/17
2.變更後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
3.原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原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699,396,272元
5.原預定買回之期間:91/12/25至92/2/24
6.原預定買回之數量:2,000,000股
7.原買回區間價格:36至16元
8.原買回方式:有價證券集中市場買回
9.原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8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原買回股份目的之會議紀錄:
92/3/17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依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上述買回股份總數,
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一點八五,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流
動資產之百分之一點九九,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
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元大京華證券承銷商認
為本次買進股份轉讓予員工,其決議買回股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對公司之財務結構、
每股淨值、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報酬率等並未產生重大影響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