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廖宗仁 董事
(2) 儀策續 董事
(3) 陳炎成 董事
(4) 謝其嘉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似之其他公司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 廖宗仁 董事
(2) 儀策續 董事
(3) 陳炎成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公司名稱:東莞佰旺電子有限公司
職 務:董事長 廖宗仁
董事 儀策續
董事 陳炎成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東莞市高步鎮三聯村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從事LED延伸產品之製造及組裝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為本公司持有55.56%之轉投資公司,並為合併報表編入之個體。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