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7/0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九十一年度盈餘轉增資(含員工紅利)發行新股案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
理委員會於92年7月3日台財證一字第092012954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分派為:股票股利每仟股無償配發120股及現金股息
每仟股配發800元。
(3)除權除息交易日:92年7月23日。
(4)股票最後過戶日:92年7月24日。
(5)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2年7月25日至92年7月29日。
(6)配息及配股基準日:9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