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陳玠源、林江淮、范光照、黃文成、王緒玲等5位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說明並以一覽表
敘明其兼職情形等重要內容後徵詢出席股東無異議鼓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陳玠源董事、林江淮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德律泰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陳玠源
董事長兼總經理:林江淮
(2)德律泰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董事:陳玠源
董事長兼總經理:林江淮
(3)德律泰電子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陳玠源
董事長兼總經理:林江淮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德律泰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區上梅林廣夏路3號5樓
(2)德律泰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蘇州新區火炬路63號
(3)德律泰電子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徐匯區桂平路481號18棟6樓西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德律泰電子(深圳)有限公司:生產買賣精密測試儀器
(2)德律泰電子(蘇州)有限公司:生產買賣精密測試儀器
(3)德律泰電子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精密儀器進出口技術諮詢及售後維修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