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林嘉勳、陳睿緒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林嘉勳: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董事:陳睿緒:
董事
友訊電子設備(上海)有限公司??
網諮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友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帛漢股份有限公司???????
立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智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快特電波股份有限公司?????
智玖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視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0/6/15~103/6/14任職
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00年6月15日股東常會通過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以上董事競業
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陳睿緒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友訊電子設備(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
網諮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資訊設備製造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