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東之現金股利340,000,000元,每股配發1.6元。
(2)員工紅利之現金總金額15,000,000元
(3)董監酬勞12,000,0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股利分派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庫藏股轉讓、轉換或註銷,可轉換公
司債債權人執行轉換權利及員工依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認股辦法執行認股權利及現金
增資發行新股等,造成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致配息率發行變動時,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調整並辦理相關事宜。
(2)配股條件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調整或變更時,授權董事會依盈餘分配案
遵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