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3/23
2.買回股份目的:為轉讓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019,258仟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自93年3月24日至93年5月23日止
6.預定買回之數量:2,000仟股
7.買回區間價格:新台幣17.9元至28元,股價若跌破區間價格下限,授權董事長仍可繼續
買回。
8.買回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9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總計買回3,117仟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第一次買回:預計買回3,000仟股,實際買回734仟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因考量買回期間股價已大幅推升、成交量提高且股市已漸活絡,
已達成庫藏股之任務,故未予全部執行完畢;第四次買回:預計買回1,000仟股,實際買回
383仟股,未執行完畢原因:因考量買回期間股價已大幅推升、成交量提高,故未予全部
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93年3月23日董事會記錄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轉讓期間依法自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日起三年內為限,得一次或分次轉讓。
員工得認購之庫藏股數額則參考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核計。
庫藏股每股轉讓價格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且不得低於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
收盤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應按
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本次買回股份總數,
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98%,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
1.25%,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
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本會計師認為增你強
公司買回股份後對公司財務結構、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
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並無重大影響。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