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4/03/1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2.3元。
(2)股票股利:盈餘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議配發員工紅利58,500,000元(其內含員工股票紅利5,150,000股,
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為36.21%)及董監酬勞17,500,000元。
(2)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3.46元(依93/12/31
股本計算)。
(3)現金股利: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期。
(4)股票股利: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
基準日。
(5)本盈餘分配案,如因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員工、可轉換公
司債執行轉換為普通股,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認購普通股及其他等因素
等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及股東配股比率,若因此發生變動而需
修正本盈餘分配案之相關未盡事宜,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