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7/26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執行情形
3.因應措施:
承諾事項一:本公司為增進董事會及監察人獨立運作之功能,承諾於股票上市後一年內
增改選獨立董事二席以上。
執行情形:於92年股東常會增選獨立董事二席及獨立監察人一席完成。
承諾事項二:本公司現任法人監察人「羚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監察人及持股
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承諾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掛牌日起
至九十三年一月十三日止,不移轉其對該法人監察人之持股。
執行情形:該承諾書業已揭露於本公司上市用公開說明書;且至目前為止其股權並
未移轉。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