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8/29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會計師查核報告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
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
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
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
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
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
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
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五所述,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
六月三十日按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計新台幣62,417仟元及
46,482仟元及其有關之投資損失及收益分別計新台幣5,326仟元及1,283仟元,
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有關
投資損益,係依據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師
查核而有所調整時,對於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及九十一年上半年
度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星通資訊股份
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二年及
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結果及現金流量。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
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
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
關資訊一致。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會 計 師黃裕峰 會 計 師黃樹傑
3.其他應敘明事項: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查核報告,係因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
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