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4/3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合併財務報表會計師查核報告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
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損益表、合併股東
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
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
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
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
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
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
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一年度及九十年
度之合併經營結果及合併現金流量。
此 致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勤業會計師事務所會 計 師 黃 裕 峰 會 計 師 黃 樹 傑
會計師查核報告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
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
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
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
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
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
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
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
年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
十一日之經營結果及現金流量。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
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
該等科目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九十一年度及九十年度之合併財務報表,並經本
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此 致
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勤業會計師事務所會 計 師黃裕峰 會 計 師黃樹傑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